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1-090025
- 處分日期
- 2022/09/21
- 違規日期
- 2022/06/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8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號),經勾稽110年12月至111年1月營運紀錄與本局八里垃圾焚化廠(下稱八里廠)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之進廠量資料,發現110年12月14日及111年1月19日筌懋塑膠股份有限公司及洪門壓克力委託貴公司清除進廠(廢塑膠混合物、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之營運紀錄與八里廠進廠資料不一致,且未申報111年1月17日筌懋塑膠股份有限公司、豪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元羿企業社清除進廠之營運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觀海大道一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觀海大道15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