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住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住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05-120034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12/06
違規日期
2016/11/2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5年11月2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德昌路與德昌1街口(自由段60地號等5筆)住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地內地下1樓截水溝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東區關聖里裕農三街一四八號二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東區德昌路與德昌一街口(自由段60地號等5筆)
統一編號
2492420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