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政府環
  3. 巴黎春天社區管理委員會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巴黎春天社區管理委員會

文號
41-109-080087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20/08/07
違規日期
2020/07/0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社區將一般垃圾及資源回收物(內含廚餘、鋁箔包、紙盒、塑膠罐、紙碗、塑膠碗)一併排入垃圾車,未依規定做資源回收分類,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2款規定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平興里延平路三段六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三段6號前
統一編號
1008263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