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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9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9/23
- 違規日期
- 2019/08/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即時追蹤系統例行自主勾稽。2.經查貴公司於108年7月2日申報清運新又昌企業社所產生之廢棄物(廢木材R-0701)之聯單(編號:D100312910800045),該聯單之清運車輛(車號:67-2B)已裝設即時追蹤系統,惟未經機關審驗合格逕自載運廢木材(R-0701),前述事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之相關規定。1.本案為即時追蹤系統例行自主勾稽。2.經查貴公司於108年7月2日申報清運新又昌企業社所產生之廢棄物(廢木材R-0701)之聯單(編號:D100312910800045),該聯單之清運車輛(車號:67-2B)已裝設即時追蹤系統,惟未經機關審驗合格逕自載運廢木材(R-0701),前述事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之相關規定,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罰鍰新臺幣6千元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興南村工業二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興南村工業二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