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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60
- 處分日期
- 2024/05/31
- 違規日期
- 2024/03/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案經本局於113年3月26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鋁擠型製品製造程序於清洗階段會產出廢液閃火點小於60℃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代碼:C-0301),經本局勾稽貴公司112年1月至113年2月該項廢棄物申報資料共產出並貯存9.4公噸,惟查貴公司於113年3月20日委託潔克永續資源有限公司清除至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處理,實際僅委託清除處理2.67公噸,但於廠內未發見該項廢棄物貯存情事;另據貴公司人員陳述,申報作業主要由環保顧問公司以估算方式計算,實際產出量約2個月會產出200公斤,而非每月申報產出1.4公噸。綜上,貴公司未依規定確實申報廢棄物產出及貯存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東明里二鄰埔工路五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東明里埔工路5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