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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00007
- 處分日期
- 2017/10/06
- 違規日期
- 2017/08/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編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695-03號),稽查時製程作業中,現場查獲洗滌塔(A002)洗滌器壓降為0 mmH2O(許可範圍值為10~50mmH2O),pH值6.89 (許可範圍為7~9),皆未依許可證內容核定範圍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民生街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民生街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