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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振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5000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5/04
違規日期
2018/03/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7年3月19日11時20分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現場查獲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本局核發之貯留許可文件逕行廢水貯留情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並命全部停工(產出廢水製程)或停業限改日期:107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三村里三村路一三一巷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臺中市豐原區三和路578巷23號
統一編號
8985190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