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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20024
- 處分日期
- 2025/02/17
- 違規日期
- 2024/10/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17日至營盤溪勘查,見一涵管正排放白色廢水,經取水檢測pH為5.0,查該股白色廢水係貴公司收受收受乳製品空瓶以太空包盛裝並暫存於廠內,惟空瓶內殘留之乳製品不慎洩漏至廠內地面,並以清水沖洗廠區地面,該股白色酸性廢水經廠內水溝續流至廠區後方營盤溪,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一段四三二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一段432之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