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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福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08002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8/11
違規日期
2019/12/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龍潭大池水質改善及水體環境營造計畫之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現場以石灰(pH值:11-12)進行灌漿,惟因灌漿水泥未乾,溪水流經灌漿區致pH值升高,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泉水坑溪)。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古坑鄉華山村華山路一一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金龍路590巷與金龍路交叉口
統一編號
4719191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