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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七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5-030008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6/03/07
違規日期
2016/02/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9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本局於105年2月12日11時5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於當日8時30分前因重油加熱保溫貯槽破裂,致重油流出至逕流雨水溝,連接至廢水排放口處流出污染外部水體(筏子溪之十三寮幹線),卻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三小時內通報本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橫山里永和路一二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永和路121號
統一編號
1609868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