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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冠畜牧場

文號
30-108-1000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10/02
違規日期
2019/06/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畜牧業(飼養豬隻),經本局於108年6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場污水設備操作運轉作業中,於貴場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664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7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83mg/L,標準值80mg/。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貴場一年內第2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塭子內段一八○二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塭內段一八○二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