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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90041
- 處分日期
- 2018/09/12
- 違規日期
- 2016/12/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B-0199於105年12月開始申報貯存,於106年4月、5月分別清運3.87公噸、2.12公噸,廠內仍有暫存量,截至107年8月未有清運記錄,貴公司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B-0199貯存超過一年,未依規定申請展延,核已違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五十三號十五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華亞三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