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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80013
- 處分日期
- 2024/08/08
- 違規日期
- 2024/06/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T01-1鉻系貯槽Ⅰ至T01-2鉻系貯槽Ⅱ,有一迴流管,許可未登載;T01-5中間槽Ⅰ至T01-6中間槽Ⅱ及T01-6中間槽Ⅱ至T01-7中間槽Ⅲ皆有一多餘孔洞連通二槽體,許可未登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已於113年7月16日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在案,故本案不另訂限期補正期限,惟應依規定完成變更登記程序。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八八弄一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八八弄一之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