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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鴻企業社

文號
40-109-06001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0/07/02
違規日期
2020/02/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3,6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獲貴企業社所屬車輛KEG-6377載運剩餘土石方回填於泰安鄉博愛二號橋旁(萊爾富)空地內,因回填地點有污染地面及其他土地定著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苗栗市水源里中正路一四五七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泰安鄉博愛橋二號橋旁空地
統一編號
3898401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