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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110004
- 處分日期
- 2023/11/10
- 違規日期
- 2023/09/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本市一般零售業、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之營建業主,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9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4點。第7條: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10點。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且舖設之鋼板間未密合,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第9條: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港墘路二○○號二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善捷段139、14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