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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100004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違規日期
- 2020/09/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於通霄鎮台1線北上(中油通利加油站旁)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A-5820(子車:40-HC,司機:田育恒)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司機隨車攜帶之剩餘土石方證明文件產生源為國際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處理地點為正和砂石開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惟所攜帶之證明文件清運單位為廣保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而非上述貴公司所屬車輛,且證明文件無有效日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大華二路三三之七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通霄鎮台1線北上(中油通利加油站旁)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