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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文號
21-108-11005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1/01
違規日期
2018/12/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350-HGK)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一一號
違規地址
統一編號
8569505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