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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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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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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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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8-02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2/12
- 違規日期
- 2019/01/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3)裸露地表:覆蓋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有破損或毀壞(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一三九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之1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