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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30003
- 處分日期
- 2019/03/05
- 違規日期
- 2019/01/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於本縣彰化市水尾二路106巷152-1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因切削機台切削油滿溢經雨水管流至承受水體,惟未依規定於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且已造成污染事實,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8年1月15日派員稽查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2500元整,核已改善完畢,本次裁處不另訂改善期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崙平里曉陽路三○一巷四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水尾二路106巷152-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