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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福畜牧場

文號
40-113-090010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4/09/23
違規日期
2023/10/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資料,貴畜牧場於112年○○月至113年○○月份間,未依規定主動連線上網申報廠內廢棄物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新埔鎮鹿鳴坑段六一三、六二八地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新埔鎮鹿鳴坑段六一三、六二八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