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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廠

文號
32-107-04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4/30
違規日期
2017/01/01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7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三廠經本府以105年5月26日府環水字第1050100931號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查貴公司三廠106年1月至106年9月水權申報紀錄顯示貴公司於管制期間有抽取使用地下水,核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7條第3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7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成功路二段九三五、九三七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成功路二段九三五、九三七號
統一編號
1545845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