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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20020
- 處分日期
- 2018/12/08
- 違規日期
- 2017/1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執行「107年度衍生異味及逸散性空氣污染源查核輔導及流向管制計畫」勾稽,發現貴公司106年12月至107年6月廚餘(代碼:R-0106)及廢食用油(代碼:R-1702)申報製程代碼560001(餐飲服務作業程序),顯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製程代碼(000000,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14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正忠路一五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正忠路15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