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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10031
- 處分日期
- 2017/11/22
- 違規日期
- 2017/11/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新厝里鳳林一路653號從事藍濕豬皮生產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皮革整製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767-00號),經本局人員於106年11月3日執行稽查時發現,貴公司M01製程之排放管道(P002)破損,致未能有效密閉收集排放,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M01製程之排放管道(P002)破損於107年1月20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7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新厝里鳳林一路六五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新厝里鳳林一路六五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