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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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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80030
- 處分日期
- 2020/08/31
- 違規日期
- 2020/02/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翡翠灣摘星樓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領有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許可字號:新北環水許字第04449-03號);稽查時現場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中,現場砂濾器(T01-6、T02-6各1座,T03-6、T04-6各2座)總計6座,惟查其中有2座為故障狀態,顯未依許可登載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四九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萬里區翡翠路一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