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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20018
- 處分日期
- 2017/12/08
- 違規日期
- 2017/07/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7月13日至貴公司熔煉廠稽查,經查貴公司熔煉廠爐碴(廢棄物代碼:D-1201)、集塵灰(廢棄物代碼:D-1099)之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廠區平面配置圖之位置不符,且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二一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二一之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