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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60021
- 處分日期
- 2018/06/12
- 違規日期
- 2018/05/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7年4月24日提報「高雄青雲段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E1508926)」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惟申請文件中檢附之現況照片,顯示該工程(高雄市鳥松區青雲段352、337及338-1地號)目前新建中,且已有產出廢棄物,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金城里世平路二七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