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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40-113-11002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11/13
違規日期
2024/11/0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9,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專責人員設置線上審查功能(案號:OOO),發現貴事業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已於113年1月4日註銷,貴事業未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且遲於113年10月18日才至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提出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福源里湖山街二○八號、二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福源里湖山街二○八號、二一○號
統一編號
2292693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