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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30004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違規日期
- 2018/02/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依據107年2月8日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列管事業現場稽查紀錄表暨「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2項辦理。2.本局於107年2月8日至貴公司基隆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基隆廠106年3-10月均有申報廢棄物(D-099動植物性殘渣混合物)產出、貯存及清運,惟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並無此廢棄物,另查貴公司基隆廠106年9-12月廢棄物(D-0299、D-0899、R-1702、R0902)貯存及清運聯單,申報均有異常情形(質量不平衡),上述業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暨「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2相關規定。1.依據107年2月8日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列管事業現場稽查紀錄表暨「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2項辦理。2.本局於107年2月8日至貴公司基隆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基隆廠106年3-10月均有申報廢棄物(D-099動植物性殘渣混合物)產出、貯存及清運,惟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並無此廢棄物,另查貴公司基隆廠106年9-12月廢棄物(D-0299、D-0899、R-1702、R0902)貯存及清運聯單,申報均有異常情形(質量不平衡),上述業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暨「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2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四三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四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