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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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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90015
- 處分日期
- 2024/09/15
- 違規日期
- 2024/07/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且製程產出之污泥(廢棄 物代碼:A-8801)為有害事業廢棄物,係屬公告應檢具事業 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及本局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 IWR&MS 系統)勾稽貴公司每月廢棄物申報資料顯示,貴公司於112年4月至113年7月皆無申報紀錄,惟未依規定主動申報有害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好修里西鄉路一二二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好修里西鄉路一二二巷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