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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巡府錢虎爺會
- 文號
- 22-109-110017
- 處分日期
- 2020/11/17
- 違規日期
- 2020/10/25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25日6時15分派員稽查,查貴會於龍江街與友愛路口使用擴音設施從事民俗活動,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7年11月21日府授環空字第1075105137號公告事項第1項第2款,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自每日22時至翌日7時不得從事室內或室外使用擴音設施、喇叭、敲鑼、打鼓、吹號或使用其他樂器從事寺廟、神壇、廟會、婚禮及祭典等民俗活動或集會遊行、演唱(奏)等活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7年11月21日府授環空字第1075105137號公告事項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西區興達路一四七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市龍江街與友愛路口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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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