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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80018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違規日期
- 2019/06/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經加四景字第ACM0628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12日督察發現其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14)監測顯示pH為8.6-9.03,惟現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員以攜帶式pH計測得為12-14.3;又洗滌塔(A215)監測顯示pH約為7.62,惟現場測得約為9.4,其未維持監測儀錶及防制設備之正常運作,且貴廠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pH範圍為6-9)進行操作,同時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新開發路一號、新建南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新開發路一號、新建南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