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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東區光埔二期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

文號
23-112-050001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23/06/05
違規日期
2022/07/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會所屬「新竹市東區光埔二期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工程」,經查發現該工程整地開挖作業(A3、B3、A2、B2區)該區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未涵蓋全部工區(扣4點),物料堆置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扣10點),車行路徑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扣10點),裸露地表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扣10點),工地出入口部分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扣10點),運送物料車輛機具未將防塵布或防塵網下拉15公分(扣4點)以上缺失合計扣點48點告發,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48點,另A1、B1區部分滯洪池為結構工程,該區周界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區(扣4點),物料堆置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扣10點),車行路徑未設置污染防制(扣10點),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扣10點)等,以上缺失扣點34點,合併A、B (6區)缺失部份,以上共記點達48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市東區崇和路九○號
違規地址
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69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