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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10018
- 處分日期
- 2019/11/11
- 違規日期
- 2019/10/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9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8年10月7日派員稽查,貴公司柳營廠(管制編號:D9200086)領有「其他塑膠製品(電木板)製造程序(M01)」(證號: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040-04號)操作許可證,經查發現 M01製程之防制設備A002~A006,於108年9月22日至同年10月6日期間應紀錄項目皆未依許可內容規定紀錄;另查核發現污染源鋸台(E027)經管線收集粒狀污染物至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5)時,有三通管路分歧且另有太空包收集,顯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流程不同,是貴公司前述污染源製程流向行為未依核准之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1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規定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環園東路二段8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環園東路二段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