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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光科技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080014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8/07
違規日期
2018/06/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6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送驗,檢驗結果:鎳3.42mg/L(限值:1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6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武林街一一之二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武林街11之2號
統一編號
2741531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