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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燒十味平鎮商行

文號
20-106-08004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8/31
違規日期
2017/07/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市平鎮區義民里環南路447號、449號1樓經營一燒十味平鎮商行(餐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排放管道進行異味採樣檢測,檢測結果為異味:1,74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異味:1,000)。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義民里環南路四四七、四四九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447號、449號1樓
統一編號
4222001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