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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20004
- 處分日期
- 2018/02/21
- 違規日期
- 2017/12/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德興九路1號)所核准之固定污染源其他化學製造程序(編號:M01)操作許可證,其反應作業區(編號:E010)含硫酸原物料、甲醇儲槽(編號:T021、T022)內含80%甲醇及20%甲苯,與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德興九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德興九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