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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0-050005
- 處分日期
- 2021/05/12
- 違規日期
- 2021/03/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4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所屬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0點影響防制效果:1. 物料堆置: 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10點。2.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3. 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出入口髒污),記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二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125巷11號對面「益翔淡水新興段三期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8FA1005-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