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宜蘭縣
  3.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頭城工務段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頭城工務段

文號
41-106-110011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7/11/14
違規日期
2017/10/07
違反法條
宜蘭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3條第3款
罰鍰金額
NT$2,4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06年10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管道路省道台二線148至150.5公里沿線有散布垃圾情事,並於106年10月12日派員複查,該路段垃圾仍未清理,核已違反宜蘭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3條第3款規定,將依同條例第5條第2項裁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宜蘭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3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宜蘭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一段一二八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五結鄉省道台二線148至150.5公里沿線
統一編號
420029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