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峯安有限公司

文號
40-111-02009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2/25
違規日期
2022/01/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0
處分種類
停止營業
違規情節
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
裁處書主旨
命貴公司停止營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玉林路一段二二○巷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石磊子段水流小段851地號
統一編號
6973040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