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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裕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10005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10/28
違規日期
2019/09/1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3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台中發電廠一期灰塘區第3B區地質改良工程」,案經本局於108年9月19日09時5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與環港南路附近巡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從事上述工程,工程區域無有效灑水或未舖設有效防制粒狀物質飛散之舖面等措施致塵土飛揚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及第3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08年11月15日前提出有效抑制揚塵之改善措施,確實改善本案工程區揚塵問題;屆期將派員前往復查,倘仍未完成改善者,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工程區域無有效灑水或未舖設有效防制粒狀物質飛散之舖面等措施致塵土飛揚情形,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及第3款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一六○號三樓之三
違規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台中發電廠一期灰塘區第3B區地質改良工程」
統一編號
18899218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