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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鴻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北園廠

文號
40-106-03003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3/22
違規日期
2016/12/2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製程產出銅及其化合物污泥(C-0110)、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E-0221)於廠區外貯存,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北園路三○號(一、二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北園路30號
統一編號
1693831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