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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8-120003
- 處分日期
- 2019/12/11
- 違規日期
- 2019/11/05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3項,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楊梅廠稽查,稽查當日查核運作場所1樓電鍍區(使用場所)、2樓電鍍區(使用場所)、4樓倉庫(貯存場所),經查貴公司100年10月6日府環衛字第1000066619號函核備通過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書僅1樓電鍍區,另查該應變器材貯存位置並清點器材及數量,均與計畫書內容不相符;惟貴公司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書內容實有變更,未重新報請備查,核已違法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3項及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獅路八六三巷八弄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