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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8-100001
- 處分日期
- 2019/10/01
- 違規日期
- 2019/01/25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月10日00時55分派員前往該公司稽查,於周界外量測該公司機具運轉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6.9分貝,惟現場人員表示機具運轉無法關閉,無法配合背景音量之量測與修正,已超過夜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於108年1月24日01時04分前改善完成,續經本局於108年1月25日0時19分派員複查,於該公司周界外測得噪音之均能音量為52.1分貝,經現場人員停止機具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39.6分貝,兩者相差大於10分貝,依法不予修正,仍未符合該區域噪音管制標準,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二水鄉聖化村溪邊巷六○之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慶光路70之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