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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華染織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9001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9/18
違規日期
2017/08/1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本本府局於106年8月16日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查貴公司M03製程為印染整理程序,係屬行政院環境保署公告第6批應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對象,前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418-01號),惟操作許可證期限已屆滿失其效力(有效期限僅至106年2月23日止),而現場發現貴公司印染整理程序之大定型機、脫水機及布染區之染色機等設備皆運作中,貴公司未領有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印染整理程序製程(M03)停工。限改日期:106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統一編號
7317391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