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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宏企業社

文號
40-107-02000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2/02
違規日期
2017/12/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商號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水)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貴商號於107年3月21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清水區國姓里三美路一三七之六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大林路272巷37之1號
統一編號
7767469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