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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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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蘭縣政府-公共造產營建剩餘土石方堆置處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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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蘭縣政府-公共造產營建剩餘土石方堆置處理場
                    
        
        
            
                
- 文號
- 20-107-090005
                
- 處分日期
- 2018/09/13
                
- 違規日期
- 2018/07/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21日派員前往本府所屬公共造產營建剩餘土石方堆置處理場(宜蘭縣三星鄉尚武村中興路77-7號)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物空氣污染物設施管理辦法」稽查,因堆置場採覆蓋防塵布,覆蓋面未達堆置區面積80%,記缺失4點,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本(107)年6月22日以府授環空字第1070016400號函限限於同年7月12日前改善完成;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同年7月16日派員複查結果,堆置場(編號:X001、X003、X004)未覆蓋,仍未改善完成,已違反修正前(違規時)空氣污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三星鄉尚武村中興路七七之七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三星鄉尚武村中興路77-7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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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