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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30038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違規日期
- 2016/07/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辦理「亞太興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4戶住宅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所稱一級營建工程,經查上述工程於105年7月25日開工,並於106年7月14日竣工(本縣環境保護局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結算日為106年7月20日),惟所核定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期程僅至106年4月26日止,未依法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30日內辦理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本案因污染行為已經消滅,故不另訂改善期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第1款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上石里上安路三九巷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埔心鄉新南段372-19至372-26、372-29、370-0、372-32至372-3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