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1-040035
- 處分日期
- 2022/04/19
- 違規日期
- 2022/02/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111年2月19日下午15時43分平台人員檢查「宏海通運有限公司」清運車輛(車號KLE-7379)清運貴事業之進廠廢棄物(D-1801、D-0299、D-0699、D-0899),發現夾雜廢纜線皮、捲狀廢棄物及長度超過15公分以上廢塑膠,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全車退運,經查貴事業廢纜線皮、捲狀廢棄物及長度超過15公分以上廢塑膠,未與受託處理業簽訂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夢裡路六○之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安二巷1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