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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沙鹿第二工廠

文號
30-108-060018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6/13
違規日期
2019/01/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328,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月29日16時59分派員前往該公司於臺中市沙鹿O路O號設立之工廠稽查,現場從事食品製造程序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食品製造業」,惟該公司沙鹿第二工廠未向本局申請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排放許可文件),逕將製程廢水排放於周界外溝渠,且經本局於108年1月29日於溝渠排放口採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氫離子濃度:5.6(標準值:6至9)、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050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涉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328000元整,命全部停工(產出廢水製程)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興安路六五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興安路65號
統一編號
561219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