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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1-110007
- 處分日期
- 2022/11/24
- 違規日期
- 2022/08/04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4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111年6月份「氰化鉀」運作紀錄結餘量50公斤,惟公司未能於111年7月10日前,申報前一個月運作紀錄(111年6月份),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二七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